越秀区企业商标续展需准备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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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区企业商标续展需准备哪些材料?

作者:广东昌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2-09 08:44:41

商标转让是广州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有效期内依法将商标使用权转让给他人的行为。商标转让的一般形式有:合同转让、继承转让、行政命令转让。合同转让是指转让人与受让人签订转让合同转让注册商标;继承转让是指依法注册的个人和个体工商户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法定继承人继承其注册商标。商标的重要性:

一、商标是企业的标志,也可以说是企业文化的表现。代表企业形象。商标保护可以保护企业的声誉和形象。

二、商标是专有使用权。受知识产权法保护。注册商标和购买商标要花一定的钱。保护自己的商标不被他人使用实际上是保护自己的财产。

三、随着每一个品牌的建立,商标同时也成为一种增值商品。当它成为一家大公司时,商标也会升值。这是商标的预期价值。

四、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同时转让在相同或者近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商标。申请转让注册商标,不得造成识别错误、混淆或者其他不利影响。

五、、转让申请书提交后,商标局应当向受让人发出符合受理条件的转让申请受理通知书;同时,商标局应将受理通知书复印件寄给登记人(除外国注册人和澳门香港外)。以及中国台湾地区)根据商标局记录的注册人地址。不符合验收条件的,不予验收,并向受让人发出拒收通知。

六、需要补正的,商标局应当通知受让人(直接办理的,按照申请表填写的地址邮寄给受让人;代理办理的,送代理机构),要求申请人限期补正。申请人逾期不改正的,商标局有权视为放弃或者不批准。

七、转让申请经批准后,直接办理的,由商标局按照申请表填写的地址邮寄转让证书给受让人,代理的,发给代理机构。注册商标的转让,应当公告。证书上的签字日为公告日,受让人自公告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八、转让申请被视为放弃或者不予批准的,由商标局发出视为放弃或者不予批准通知书。

九、申请转让的受让人由一人以上共同所有的,商标局的有关通知或者证明只发给代表人。其他共有人需要证明的,应当申请补发。

十、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转让申请的,商标局应当将全部文件送交商标代理机构。

十一、申请类别按《商标注册证》批准的国际分类填写。

十二、商标转让是指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有效期内,在法定程序中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对方的行为。

十三、商标变更是指商标注册人经核准注册后,变更其名称、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并向商标局申请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商标转让是指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而未转让已变更的商标专用权。

商标构成要素是商标成立的前提,但并非所有符合这一要素规定的商标都能得以注册。我国商标法第10条规定了某些标志禁止作为商标:

(1)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2)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3)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4)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5)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6)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7)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8)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在我们进行广州商标注册办理时,肯定是要选择要注册商品的类别,是根据尼斯分类表(也称商品分类表)来选择的。是国际知识产权注册指定划分的分类表。其中第二十四类商标是织物及其替代品;家庭日用纺织品;纺织品制或塑料制帘的类别第二十四类主要包括织物和家用织物覆盖物。本类别大致包括:家庭日用纺织品,例如:床罩,枕套,纺织品毛巾;纸制床单和枕套;睡袋,睡袋衬里;蚊帐。

还有一些不容易区分的类别,分别是医用电热毯(第十类)和非医用电热毯(第十一类);纸制桌布和餐巾(第十六类);石棉防火幕(第十七类),竹帘和装饰珠帘(第二十类);马毯(第十八类);某些特殊用途的纺织品和织物,例如:书籍装订用织物(第十六类),绝缘、隔热、隔音织物(第十七类),土工布(第十九类)。选完类别,起好名称,就可以准备材料提交了,提交之日起,三天左右下达电子回执但,经过一个月的形式审查期,然后是六个月的实质审查期,接着就是三个月的公告期(也称异议期)了最后就是下达证书了。

商标申请注册是商标使用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前提和条件,只有经核准注册的商标,才受法律保护。常听人说起商标申请在先原则,商标申请在先原则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商标局受理最先提出的广州商标注册申请,对在后的商标注册申请予以驳回。商标申请在先与商标先使用有何不同?

1、申请在先是根据申请人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日期来确定的,商标注册的申请日期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的日期为准。商标注册是商标使用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前提和条件,只有经核准注册的商标,才受法律保护。因此应当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的日期作为判定申请在先的标准。

2、依照我国商标法的规定,我国采用的是申请在先原则。商标注册是确定商标专用权的基本准则,不同的注册原则的选择,是各国立法者在这一个问题中对法律的确定性和法律的公正性二者关系进行权衡的结果。商标注册是商标使用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前提和条件,只有经核准注册的商标,才受法律保护。

3、我国在采用申请在先原则的同时,法律上也肯定了使用在先原则的正当性。商标注册是确定商标专用权的基本准则,不同的注册原则的选择,是各国立法者在这一个问题中对法律的确定性和法律的公正性二者关系进行权衡的结果。即如果两个以上相同或者类似商标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同时提出注册申请的,应受理使用在先一方的申请。

小编融洽提示:1、如同一天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申请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由国家商标主管机关通知申请人在三十天内提交该商标实际使用日期的有效证明,初步审定使用在先的商标。2、若申请商标系同日使用或均未使用的,商标局通知申请人自行协商。协商一致后,三十天内将协商结果书面报送商标局,超过三十天达不成协议的,在商标局主持下,由申请人抽签决定,或者由商标局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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