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集体商标代理机构如何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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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区集体商标代理机构如何选择?

作者:广东昌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8-13 08:27:24

目前,有很多事件表明,一些企业在没有注册商标的情况下,投入了巨大的精力和财力进行“品牌推广”。等到品牌推广的那一天,才发现自己使用的品牌侵权。要么花巨资回购品牌商标并赔偿高额侵权费,要么支付侵权费,改变品牌推广方式,白白为他人结婚。因此,为了让自己的品牌有灵魂,很多企业开始选择广州商标注册,甚至为了在短时间内为自己的品牌装上灵魂。他们放弃了长期的商标申请方式,选择了方便的商标转让方式,为自己的品牌迅速安装了灵魂。立即拥有商标权,立即购买并投入使用,抓住商机。

由于商标注册等待时间较长(1-2年),存在注册不成功的风险,即使通过国家商标局的初审,也可能在公告期内遭到他人的反对。如果出现大量广告,最终商标注册不成功,损失也很大。而购买商标可以安全地投入到宣传中,侵权行为可以立即得到保护。企业在申请商标的过程中,往往会遇到初审驳回、复审驳回、商标异议等困难情况。此时,购买申请商标成为申请落空后的无奈选择。

在实践中,商标出卖人在购买前知道买受人的申请失败时,通常会出现以起价为理由的情况。但一旦经过上述工作,仍未能获得商标,企业将面临一个灾难性的后果:重塑品牌。失去“王老吉”商标使用权后,以往的品牌建设成果全部化为乌有。2012年以来,开展了一系列市场活动(包括诉讼,这也是一种市场活动),进行了大量的宣传投入。幸运的是,通过各种广告语言设计和诉讼事件,品牌在一定程度上转移了“王老吉”之前的部分品牌价值。

考虑到注册成功的风险和注册时间的风险,建议如果企业目前的品牌影响力不大或品牌需要重塑,经营者直接购买商标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一方面,企业不需要花一年多的时间来申请和等待授权,节省了时间和精力;另一方面,企业不需要担心商标注册被拒的风险,可以直接进行宣传,更有利于把握市场机遇。特别是通过驳回复审、行政诉讼等手段赢回授权商标。由于它通过了多次检验,通常比直接注册的商标具有更稳定的法律效力和更小的风险。

我们这里人才辈出高楼林立,公司数量也在逐年递增,相应的注销公司和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也很多。可能很多人认为注销公司和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是都一样的,不用管了。真的是这样吗,不不不,你怕不是对它们有什么误解。让小编来告诉你公司注销和公司吊销的有什么区别吧。

公司注销是一种主动行为,是经营者在考虑清楚之后,主动将公司进行结算关闭的行为。而吊销则是一种被动的行为,一般是工商局将公司的营业执照吊销了,但是公司还是存在的,只是无法经营而已。公司注销和公司吊销是有区别的。

公司注销,是在发生需要办理注销登记的事项时,企业到工商局进行的一种正常登记手续。而公司吊销营业执照则是由于企业违反法律的规定,工商局对其进行的一种惩罚措施;吊销营业执照时,仍要求企业履行注销手续。公司吊销一般都是公司存在违法经营行为的时候被工商局直接吊销营业执照的,而公司注销则是经营者在公司经营不善或者是不想再经营这家公司的时候,主动向向登记机主管机关申请终止市场经济活动和民事关系的登记行为。

公司注销一般需要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然后登记主管机关进行受理、审查、核准等一系列手续之后才能完成的。而注销这是登记主管机关根据公司的违法经营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取证、案件审核、举行听证、送达处罚等一系列行为之后,依法剥夺该公司经营权的行为。

注销公司和吊销公司造成的结果也是不一样的。企业实际控制人通过申请注销公司之后意味着公司完结债权、债务清理,或民事关系引起的民事诉讼已有了明确的了断,公司实现了真正意义上消亡。而公司吊销则是公司的营业执照被吊销,公司失去了经营的资格,但是还是需要企业实际控制人到登记主管机关主动注销之后,公司才能真正意义地实现消亡。现在,对公司注销和公司吊销有一定的了解了吧,关于公司注销和公司吊销有什么疑问的,欢迎咨询我们。

一、申请专利的好处和作用:

1、专利作为一种无形资产,具有巨大的商业价值,是提升企业竞争力的重要手段。

2、企业将科研成果申请专利,是企业实施专利战略的基础。

3、专利的质量与数量是企业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能力的体现,是企业在该行业身份及地位的象征。

4、企业通过应用专利制度可以获得长期的利益回报。

5、企业拥有专利是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基金等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必要前提条件。

很多人不重视商标申请日的确定,对与广州商标注册来说,申请在先,拿证的计划大大增加。下面小编为你详解申请日是怎么确定的:商标注册的申请日以商标局收到申请文件的日期为准。申请手续齐备并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文件的,商标局予以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手续不齐备或者未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文件的,商标局不予受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申请手续或者申请文件需要补正的,商标局通知申请人予以补正,限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按照指定内容补正并交回商标局。在规定期限内补正并交回商标局的,保留申请日期;期满未补正或补正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放弃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确定商标注册的申请日期的原则:

(一)商标注册的申请日期,以商标局收到申请收件的日期为准,不分上午或下午。

(二)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三)申请手续齐备并按照规定填写申请书件的,商标局编定申请号,发给《受理通知书》;申请手续不齐备或者未按照规定填写申请书件的,予以退回,申请日期不予保留。

(四)申请手续基本齐备或者申请书件基本符合规定,但是需要补正的,商标局通知申请人予以补正,限其在收到补正通知之日起15天内,按指定内容补正并交回商标局。限期内补正并交回商标局的,保留申请日期;未作补正或者超过期限补正的,予以退回,申请日期不予保留。

(五)对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于同一天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商标注册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各申请人应按照商标局的通知,在30天内交送第一次使用该商标的日期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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