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商标注册变更不及时会有后果吗?

17732605906

联系我们

  • 广东昌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经理
  •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广州商标注册变更不及时会有后果吗?

广州商标注册变更不及时会有后果吗?

作者:广东昌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0-12-29 08:28:34

当我们注册商标的时候,这也是需要一个过程,那么,在商标变更的时候,又要做些什么呢?今天就给大家介绍广州商标注册变更不及时会有后果吗?

1、影响商标转让、授权企业、个人进行对商标转让、授权时,商标局是需要核对商标注册的信息和营业执照的地址、名字是否一致,若被发现商标信息的企业名字、地址不一致,商标局会驳回申请,需要先做变更申请,才能再进行商标转让、授权等手续。

2、影响质押审批商标名称、地址未及时更改过来,在办理招投标、银行、商标质押等业务时,将影响审批。

3、影响商标使用证据积累商标会有一个撤三申请,申请人在遭遇撤三申请的时候是需要提供相应的商标使用证据的,商标信息变更了没有向商标局备案,提交的商标证据可能会无效,可信度也会下降,商标评审委员会很难接受采纳。

4、影响商标后续办理续展商标的使用期限为10年,办理续期时必须对商标信息进行核对,发现商标名称、地址没有进行变更,商标期限越近,办理的手续就越麻烦、时间又长,搞不好商标到时办理不了续期,商标过期,如果想重新注册,有可能已经有人提前申请了。

目前一些根本没有资质的黑代理和个人以低价注册、保成功等诱饵招揽生意欺骗商标申请者,骗取代理费。为了使广大商标申请者避免上当,商标注册华诺代理特做以下提示:技巧一:合作之前先查询代理资质。黑代理多数是打着外地代理机构的幌子,尤其喜欢打着北京某某公司的分公司的招牌,本身没有国家商标局的备案和执照,接单后就给另外的代理机构报单甚至于不报单。

这种黑代理开头拼命地拉生意,走家串户拉业务,利用商标注册时限长而商标申请人不易发觉,但干上一年半载的就销声匿迹了,申请人就不知道找谁负责了。所以委托代理时先要查询其的代理资质。技巧二:不贪便宜。黑代理抓住一般人贪小便宜的心理,以超低价引人上当,甚至号称免费办理。不少黑代理还以网上的免费查询冒充商标局专业人员的收费查询,收取查询费,或诈称其代理费包括了上述的收费查询,蒙骗申请人。

现在,正常的代理机构收费要1600-2000元左右,因为国家商标局每受理一件商标会收取固定的费用,代理机构自身也存在经营成本,过低的代理费存在欺诈性成分,将不能保障你的权益。所以申请人千万不要贪图便宜而因小失大。技巧三:不轻信保证能顺利取证等承诺。商标注册有严格的法律审查程序,其本身具有一定的风险。

有的代理机构向客户口头承诺保证成功,有的则不管类别与商品,随意选择注册,有的公然违反法律规定的核定商品及使用商品范围,还有的甚至申请不上报,出示假受理通知书,在适当时候席卷而逃,人去楼空、卷款逃逸。申请人与代理人之间的信息来源不对称造成申请人容易上当受骗,商标审查权在商标局,并非代理人所能决定,申请前的查询及查询结果的判断均直接影响商标申请注册的成功与否。黑代理一般没经过查询就接单,或查询后明知有在先注册商标,但为了牟利还是申报。

显著性是商标的内在要义。我国现行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对于因缺乏显著性而不得作为商标注册的情形作出了明确规定。在商标授权程序中,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适用该条款的标准一直较为严格,司法审查过程中,法院在大部分情形下似乎也默许了这种做法。根据商标与其所标识的商品的关系,一件潜在的商标可以分为通用的、描述的、暗示的或任意的、臆造的。

通用名称,是指某特定的商品所属种类或类别的名称,不能申请注册为商标得到保护;描述性标志,即描述商品的特点或特性,其一般不能申请注册为商标获得保护,但在证明具有第二含义后可以申请注册为商标;暗示性标志,即暗示而不是描述商品的某种特性,它需要消费者通过想象判断商品的性质,不必证明第二含义即可申请注册为商标得到保护;任意或臆造标志与使用它的商品无关,无需证明第二含义即可申请注册为商标得到保护。

就标志的显著性来看,通用标志永远不可能用来区别来源,描述性标志要求具有第二含义才能成为显著标志,暗示性标志和任意性或臆造性标志被认为具有内在显著性。将上述理论划分对应于现行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的内容,通用标志对应于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描述性标志对应于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暗示性标志和任意或臆造标志则不属于现行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作为商标注册的情形。

然而,问题在于是否具有显著性并不是客观事实的判断问题,而是具有很强主观判断因素的法律问题。但是,实践中可能存在的问题是,对于那些并非属于现行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与第(二)项情形的暗示性标志和任意或臆造标志也禁止其注册为商标。例如,对于化妆品指甲油等商品,申请注册小女孩Littlegirl商标,是否属于现行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对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认为,其直接表示了商品的用途、消费对象等特点,不得作为商标注册,法院也支持了这种观点。正如前文指出的,显著性的裁判是法律问题,且具有主观性,故不存在绝对真理。不过,值得思考的是,为什么会存在这种相对比较严格的裁判标准?

笔者认为,这与商标授权的思维有关系。一方面,既然是授权,当然也就可授可不授;另一方面,考虑到仅仅是在授权过程中,不授的话,申请人也没有太大的损失。那么,这种商标授权思维与知识产权是私权的论断是否契合,仍有待进一步探讨。

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很多人总是分不清两者之间的区别以及联系,小编今天就给大家讲讲关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知识。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一般纳税人,什么又是小规模纳税人。实际上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是增值税管理下的两种模式,也是对缴纳增值税的公司或个体的一种区分。

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是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2018年4月份修正),而且小规模纳税人不能正确核算增值税的三大对象(销项、进项和应纳税额),也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一般纳税人的标准是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而且一般纳税人可以进行健全的会计核算,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

小规模纳税人与个体工商户之间是交叉关系,其中既有关联又有明显的差别。小规模纳税人里有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里有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转为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只要满足前文提到的一般纳税人条件,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一般纳税人可以转为小规模纳税人2019年12月31日前,一般纳税人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后,如果连续12个月或者4个季度的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则应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而且,转登记纳税人按规定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再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那么在注册公司时我们是选择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呢?

首先看公司规模,如果公司投资规模大,预估年销售收入超过500万元,建议直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如果估计公司月销售额在10万元以下,建议选择小规模纳税人,因为从2019年1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将享受到增值税免征政策。其次看买方,如果你的消费者预计主要是大客户,那么他们可能很难接受3%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建议直接认定一般纳税人;如果消费者很少有大客户可选择小规模纳税人。

同时还要看抵扣,如果公司成本构成中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占比较高,进项税额抵扣较多,预算增值税税负能够低于3%,建议选择认定一般纳税人,否则选择小规模纳税人。如果是13%税率的轻资产行业,增值税税负较高,也建议选择小规模纳税人,否则选择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的基本认定程序如下:1、纳税人提交申请2、税务机关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3、税务机关实地查验,出具查验报告4、税务机关给出认定结果以上就是关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版权所有:广东昌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